税局提醒:“有人和没人”的租赁,缴税不一样
发布日期:2020-09-02 浏览次数:
企业的经营活动中,发生的业务操作形式稍有不同,相应增值税的税率也会不同,特别是业务中涉及相关人员的问题,往往会产生不同的效果。下面,我们就以“有人和没人”来举例说明一下增值税税目和税率可能发生的变化(假设案例中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,对外租赁日期均为2018年5月1日后)。
企业把2016年5月1号以后购买的仓库对外租赁,则属于不动产租赁业务,对应的税率为9%;
如果给房子配上看管人员再对外出租,则属于仓储服务(现代服务中的物流辅助服务),适用税率为6%。另外,仓储服务还可以选择简易计税,到税务局备案后,选择简易计税对应的征收率为3%。
企业如果仅对外出租汽车,属于租赁服务中的有形动产租赁,税率为13%;如果企业连人带汽车一起出租,则属于交通运输服务,对应的税率为9%。
企业只提供会议场地,为不动产租赁服务,对应的税率为9%;而提供会议场地和相关人员服务的属于会议展览服务。